□金陵晚報記者 陳菲
  通訊員 雨研
  房產公司將自家的一套房屋賣給員工,但包括首付、每月按揭在內的全部購房款,貌似全由公司出,可是,該房屋的產權卻依舊登記在員工名下。
  世上能有這樣的好事?員工一分錢不花就能得到公司的一套房?你相信嗎?
  11月13日,雨花台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官司。房產公司將曾經的員工告上法庭,要求確認房屋產權歸公司,稱雙方之間所謂的買房實為“假按揭”。
  事出有因:老總姑媽住著員工房屋
  這套頗受爭議的房屋的產權人名叫周潔,在去年12月31日前,她還是南京某房產公司的辦公室主任。周潔在公司期間,曾於2009年年初購買了一套房產,該房位於雨花東路,面積為87.8平方米,房價是76.809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這套房屋就是周潔所在的房產公司開發的。
  據周潔回憶,該房屋買下後沒多久,公司老總胡宇就找到她,跟她商量,想暫時借用一下她的房屋,給其姑媽姑父胡氏夫婦二人居住。周潔當時買這套房屋本來就是用於投資,自己並不急用,而她又是公司的一員,既然老總都開口了,又怎麼好拒絕,抱著這樣的心態,周潔跟丈夫商量後,同意將房屋暫時借給胡氏夫婦居住。
  可是,周潔沒想到,胡宇說好的暫借卻沒了期限,直到去年年底她離開公司,胡氏夫婦仍然居住在她的房屋內。在跟公司協商數次均無果的情況下,周潔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現居住在其房屋中的胡氏夫婦遷出該房屋。
  雨花台區法院受理此案後如期開庭,只是,這場官司還在審理之中,房產公司就另行將周潔給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確認這套房屋的產權歸房產公司所有。也就是說,房產公司認為,這套房屋雖登記在周潔名下,但實際的產權人是公司,雙方之間看似買賣,實為“假按揭”。
  又起一波:房屋之爭扯出“假按揭”
  “假按揭”是何意?房產公司的解釋是,2009年年初,因公司所建房屋銷售緩慢而經濟緊張,資金周轉不靈,為了緩解資金壓力,公司只好出下策,找到一些親信的員工,跟這些員工商量好,以員工或者親戚的名義買公司的房子,然後去銀行辦貸款,這樣一來,有了銀行的貸款,公司的資金就可以流動起來。之所以要員工去買房,是因為房產企業到銀行貸不到款,只有通過個人買房這種方式來解決。
  據房產公司透露,“假按揭”並非只有周潔一個人,當時辦了一批“假按揭”,總數額達500餘萬元。只是,公司沒有想到會出現這樣的意外。
  在周潔提起“遷出”之訴後,儘管公司稱房屋產權歸其所有,但房屋目前的產權登記人周潔卻矢口否認了這一說法,稱房屋是其出資購買,包括首付、每月按揭均是她和丈夫出的錢,目前已還清全部借款,且產權證、土地證等相關證件均登記在其個人名下,她與公司的房屋買賣行為合法有效,並沒有“假按揭”一說。
  雙方各執一詞,房產公司遂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該房屋的產權。
  庭審之爭:購房款到底是誰出的?
  11月13日上午,雨花台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雙方圍繞購房款由誰支付,怎麼支付,款項來源展開了激烈辯論。
  原告:不當得利,應該返還!
  為證明購房款系公司所出,公司當庭出具了周潔借款明細表一份,證明從2009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18日周潔每個月用於歸還房屋的貸款是從公司拿錢還的。此外,公司提出,2012年4月18日,周潔借款40餘萬元用於提前結清涉案房屋的按揭貸款,這筆錢是公司打進公司老總胡宇的父親的賬戶內,然後周潔再從胡宇父親的賬戶取走的。
  庭上,公司還出具了周潔丈夫發給公司領導的一條短信,短信中,周潔丈夫稱:其與公司有百餘萬元的債務糾紛,但公司遲遲沒有歸還,現他的資金困難,為解決資金困難,他將於今年7月對未過戶的涉案房屋過戶、變賣。根據這條短信,公司認為,如果房屋的產權屬於周潔,其變賣房屋根本不需要跟公司領導說明。
  公司強調,他們與周潔並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首付款及貸款,首付是公司出的錢,周潔提前結清借款的40萬餘元,這筆錢是從公司的賬上拿走的,希望法庭能調查周潔付款的資金來源。
  公司認為,涉案房屋全部款項都由公司支付,儘管公司和周潔丈夫有借貸關係,可以另案起訴,但房屋的產權確實屬於公司。
  被告:買賣合法,合同有效!
  對於公司“借款”一說,周潔的代理人稱,這些借款的產生與房款無關,只是周潔作為公司一員,在公司就職期間正常的業務支出,且這些費用在周潔離開公司之前已全部歸還。
  關於短信,代理人認為,原告的代理人是轉發,真實性有待查實,而即便按照短信的內容來看,並不能證明房屋產權系原告所有。
  周潔的代理人強調,房產公司稱將錢打進胡宇父親的賬戶,至於胡宇父親有沒有將錢給周潔,目前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關於房款的來源,代理人表示,首付款30餘萬元是分批支付的,是現金支付,具體時間、怎麼支付因時間太長已記不清了,首付款的來源系被告以及其配偶的經濟收入。關於2012年4月19日結清銀行貸款的那筆錢,周潔稱是通過自己一張銀行卡轉存的,錢的來源記不清楚了,但系被告夫妻籌集而來,與原告無關。
  當日庭審因雙方當庭未能達成調解,法庭將在庭後組織調解。在庭審最後,原告要求法院調取周潔的購房資金來源,且稱要補充一份錄音證據,證明房子的權屬。這套房子的產權到底歸誰?金陵晚報將繼續關註。(文中人物系化名)  (原標題:房產商庭審自曝:我讓員工假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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