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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3時左右,滬昆高速湖南境內邵懷段1309KM處發生兩車相撞爆燃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5車燒毀。
  記者從事故調查組獲得的最新消息,滬昆高速邵懷段的特大交通事故已確認43人遇難6人受傷。由於部分遺骸有待確認,事故遇難者總數仍需進一步核實。
  據瞭解,43名遇難人員中,僅閩BY2508大客車中就有41人。送往醫院救治的6名傷者中,有4人重傷,2人輕傷。
  另據記者瞭解,追尾小貨車中載有疑似易燃物已確認為乙醇,共計6.52噸。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此次事故的原因至少已確定兩點:一是運輸危化品的小貨車為非法改裝、偽裝小客車,非法營運;二是閩BY2508大客車沒有接駁運輸,停車休息沒有落實。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經國務院批准,安監總局、公安部和交通運輸部三部門立即組成聯合工作組,由安監總局副局長王德學、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和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劉小明帶隊,趕赴現場開展指導處置工作。
  現場“像原子彈爆炸”
  “像原子彈爆炸一樣,火光衝天,村民完全不能靠近進行救援。”湖南邵陽隆回縣三閣司鎮上石村石世平家正在事發路段旁邊。據他回憶,大概是凌晨2時到3時間,“高速公路上起火了。”
  19日下午,“新華視點”記者在事故現場看到,明火已經撲滅,事故中的5臺車輛被燒得只剩下框架,車上的貨物散落一地,占用了東西向車道。在南側車道兩台追尾貨車中,靠前的一臺是某快遞公司運輸車,後一臺是運送皮鞋的,現場氣味濃烈刺鼻,疑似裝有酒精的小貨車貨倉內已經空無一物。一位上大巴車搜救的警察說,由於燃燒後氣味刺激,上車半小時就要替換人手才能繼續搜救。
  據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介紹,7月19日凌晨3時許,一輛裝載疑似酒精易燃物品的小貨車與一輛福建開往四川宜賓的大客車追尾後爆炸燃燒,造成5臺車輛燒毀,分別為閩BY2508大客車(所有人為福建省莆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城廂分公司,核載53人)、粵F08030號三菱小客車(駕駛人和乘客共2人)、湘A3ZT46號廂式貨車(裝載疑似酒精易燃品,駕駛人和乘客共2人)、湘A98206號大貨車和贛E38950號大貨車。
  據初步核查,大客車上共有55人,其中司機2人,乘客53人(漳州到宜賓1人、廈門到宜賓23人、泉州到宜賓15人、莆田涵江到宜賓12人,另廈門2個小孩沒買票)。
  出事大巴為“紅眼客車”
  國務院2012年7月下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創造條件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要求“確保客運駕駛人24小時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
  記者在莆田市交通運輸局官方網站7月3日發佈的“莆田市運輸管理處關於客運車輛違反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情況的通報”中發現,在莆田市衛星定位管理分中心抽查違反規定情況中,閩BY2508大客車所屬的莆田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正在“黑名單”里,該公司旗下5輛客車9輛次違規。
  另據央視披露,福建省交通運輸管理局的信息顯示,涉事車輛閩BY2508大客車出事前回傳的GPS信號中,客車18日上午8點從福建莆田出發,當天23點左右進入湖南,2點56分車速降為0。客車途中沒有超速,約19個小時中,只休息了3次,累計64分鐘。而按要求,這趟車即便全在白天行駛,按4小時休息一次的要求,也應休息4到5次。
  肇事小貨車車主已被控制
  “新華視點”記者從事故現場指揮救援部通報獲悉,事故燒毀車輛中,湘A3ZT46號廂式貨車裝載疑似酒精易燃品。“為了逃避檢查,車廂側面還裝了個門進行偽裝。我們交警看不到裡面的東西。”湖南省高速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在現場表示,運輸疑似易燃品的車是肇事車輛,經過非法改裝後上路行駛,追尾大客車後,易燃品全部漏到地上,瞬間爆燃。目前,車主已被控制。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通報數據顯示,我國每年有2億噸危險化學品來往運輸,事故風險大,排查治理任務非常艱巨。
  北京工業大學交通管理專家、教授陳艷艷認為,危化品運輸頻頻“惹禍”,癥結首先在於相關部門對於運輸司機的資質認定不到位、培訓機制不完善;其次,違法成本太低,“違規上路”的懲罰並沒有和長期營運資質綁定,導致部分司乘人員責任心淡漠、運營企業存僥幸心理,為事故埋下隱患。
  “監而不控,就堵不住事故。一方面,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盡可能利用先進技術手段;另一方面,一旦發現違規,要立即採取執法措施嚴處。”陳艷艷說。
  據新華社長沙7月19日電  (原標題:小貨車追尾大巴爆燃已致43人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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