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積金管理部門日前表示,今年擬採取多種措施,實施差異化繳存,放開低收入職工提取政策,如果職工月收入低於1900元,以後也不准備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就可以定期提取。
  武漢所實行的改革,一方面還原了公積金的公共屬性,彰顯了以人為本的理念,;另一方面,使得公積金利用率得以提高,回歸併補貼在民生的“刀刃”上,提升了服務效能。既然有人不買房,讓公積金用得其所更合情理。
  不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但是,一直有專家認為該條例亟需與時俱進修訂。此外,條例同時指出:“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這就為一些地方對公積金使用展開改革提供了依據。  (原標題:贊“低收入者可提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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